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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31期--福建积极践行筼筜湖、木兰溪治理理念, 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开启河湖治理保护新局面
福建积极践行筼筜湖、木兰溪治理理念,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开启河湖治理保护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擘画推动筼筜湖、木兰溪治理,使筼筜湖从臭水湖变身厦门“城市会客厅”,木兰溪告别“水患之河”成为“流域系统治理样板”,创造了宝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筼筜湖、木兰溪治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重要发端,生动呈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信仰追求、为民情怀、思维方法、品格风范,对新时代治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近年来,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赓续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治水理念和成功实践,对标“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持续深化河湖治理保护,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全力争优争先争效,开启福建河湖治理保护新局面。
一是始终坚持高位推动。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当总河长,3位副省长担任副总河长兼任主要流域河长,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全部担任河长;河流湖泊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省市县乡设立河长办,村级设河道专管员,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穿透、河流湖泊山塘水库全覆盖的河湖长组织架构。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河湖长累计协调解决问题1.9万多个。
二是久久为功系统治理。坚持项目化推动河湖治理,以流域为单元出台综合整治方案。近年来,闽江流域开展了“六大攻坚战”(城乡生活污水整治、小流域生态治理、城乡饮水安全、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水产养殖污染整治),九龙江流域开展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修复工程,敖江流域实施了一批治理修复项目。以水利部、财政部幸福河湖项目建设为契机,带动全省建成7000多公里“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治水品牌。
三是依法治水稳步推进。将河湖长制纳入地方法规,出台《福建省河长制规定》《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等10多部法规规章;建立省市县河长办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三级全覆盖协作机制,全省2200多名河道法官、检察官和河道警长,对接河长办开展联合监督、联动执法;制定《福建省河湖长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23项工作制度,规范各级河湖长及责任部门的履职内容、履职标准、监督方式等;先后出台《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等9个省级地方标准。
四是数字赋能智慧管护。持续迭代升级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汇聚35类10亿条涉水信息,129颗卫星资源,形成51个图层,设置河湖监控探头2100多个,完善河湖长“一张图”;上线河湖健康评价系统,实时向社会发布河湖健康码;联合省直相关部门打造“天地网”系统,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机制,利用大数据和卫星遥感影像已下发11批次“四乱”疑似图斑,建立红黄牌预警制度,强化问题整改。
五是多措并举全民参与。省级及九市一区全覆盖成立幸福河湖促进会、河湖长学院,发布全省幸福河湖评价报告;开通96133河湖长制监督电话,设立1.39万个河长公示牌,建立第三方河湖管养队伍251支近万人,开展“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认养河道等行动,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形成了全民护河良好氛围。
责编:魏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