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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期--安徽省深入推进巢湖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2020-01-17 09:57 

  安徽省深入推进巢湖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全面推行湖长制以来,安徽省围绕“治湖先治河”的理念,构建“1+N”综合规划体系,强力推进巢湖流域系统治理,强化科技创新,深入推进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入湖河流及湖区水质持续向好,初步扭转了水质恶化趋势,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2019年全湖TN、TP和NH3-N浓度分别较2015年同期下降22.2%、15.2%和48.2%,水质好转为Ⅳ类水,入湖支流双桥河、十五里河从劣Ⅴ类改善至Ⅲ类。

  一是设立省级湖长办,确保湖长制工作落实落地。经省编办批复,省巢湖管理局正式挂牌“省级巢湖总湖(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拟定总湖(河)长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提出机构一体化设置和改革方案等。通过在流域内跨市界和合肥市域内跨县界的一、二级支流设置43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水量统一监测。建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议事协调机制,最高层级湖长亲自协调解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重大问题,部署推动督导考核工作,切实发挥湖长制制度优势,形成省级总湖长统领下的一体化管理体制,确保巢湖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编制总体规划,分区保护,统筹谋划巢湖保护治理工作。制定《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并修订完善现行涉巢湖相关专项规划,形成“1+N”综合规划体系,明确到2020年,巢湖富营养化水平有所好转,湖区蓝藻控制有力,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绿色发展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到2022年,健康巢湖目标基本实现。根据湖泊保护治理特点,划定了巢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分区明确措施。其中,一级保护区为巢湖湖体、巢湖岸线外延1000m范围陆域、入湖河道上溯至10000m及沿岸两侧各200m范围陆域,二级保护区为巢湖岸线外延1000~3000m范围陆域、入湖河道上溯至10000m沿岸两侧各200~1000m范围陆域,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三是建立流域水质目标控制体系,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基于“治湖先治河”的理念,以12条主要出、入湖河流2020年水质目标为基点,按照不降低标准的原则,明确重要一、二级支流的水质目标。巢湖河长办按照“统一组织、定量评价、质量优先与兼顾任务相结合”的原则,对其跨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和污染物浓度消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COD、NH3-N、TP、TN 等4项,以全年1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对于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是开展系统治理,多措并举治理修复湖泊生态环境。出台巢湖流域氮磷总量控制方案,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对巢湖流域产业和项目布局实行最严格规划管控。构建环湖生态屏障,开展入湖河口生态湿地建设,结合环湖生态防护林建设,恢复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形成环湖“多片、多带、多廊”的生态格局。推进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累计清淤315万m3;以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为着力点,开展巡查督查50余次,发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收缴罚款150万元。

  五是强化科技创新,研究探索适宜的湖泊治理方法措施。深入分析巢湖及入湖河流污染成因和污染结构等特点,明确西北方向强化治理、西南方向强化保护、东北方向强化防治、东南方向强化连通、环湖方向强化修复的差别化保护策略与管控措施。推进“数字巢湖”建设,以地理空间信息、流域水情雨情等为基础,完善监测体系,建设信息共享数据库,构建巢湖流域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巢湖流域水环境的精准管理和实时监控。围绕巢湖治理、保护与绿色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研究、战略研究、集成研究、示范研究,为巢湖综合治理提供科学支持。


责编:王竑